12月14日,《歐盟以綠色轉型為名實施“新三樣”產業(yè)補貼政策》藍皮書在“第十七屆WTO法與中國論壇”暨2024年WTO法學術年會上發(fā)布。藍皮書指出,歐盟一方面自身提供“新三樣”產業(yè)補貼,另一方面又歧視性對外反補貼,是典型的“雙標”做法。
藍皮書由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和中國政法大學WTO法律研究中心編寫,共六個章節(jié),從發(fā)展演變、實施方式、補貼渠道和規(guī)模等方面,對歐盟以綠色轉型為名實施的“新三樣”產業(yè)補貼政策展開梳理分析。
藍皮書顯示,歐盟“新三樣”能源產業(yè)政策由來已久。中國政法大學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史曉麗介紹,為加大補貼力度,歐盟通過雙渠道實施產業(yè)補貼:一是在歐盟層面設立“復蘇和韌性基金”“地平線歐洲”“創(chuàng)新基金”等十多個基金提供補貼,其資金來源于歐盟自身的公共資金和財政預算;二是歐盟各成員國利用本國公共資金,通過國家援助方式補貼新興產業(yè)。
史曉麗表示,歐盟這一補貼機制向許多“新三樣”項目提供了全額資助或者覆蓋項目絕大多數成本的高額資助,補貼力度非常大。藍皮書援引相關數據指出,2015年至2024年“新三樣”產業(yè)至少獲得了歐盟各項補貼基金資助的252億歐元和成員國國家援助的403億歐元。
藍皮書還指出,歐盟層面的補貼以及成員國提供的國家援助在整體規(guī)模和范圍上不斷加大,補貼力度前所未有。與此同時,歐盟卻指責其他國家實施補貼,在無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對原產于中國的電動汽車發(fā)起反補貼調查并加征反補貼稅,是典型的以保護主義為目的的“雙標”做法。
“事實上,歐盟眾多企業(yè)在華投資‘新三樣’產業(yè),中國輸歐電動汽車的50%是西方制造商生產的,歐方應在此基礎上理性看待中方產業(yè)發(fā)展的正當權利。”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汽車國際化專業(yè)委員會秘書長孫曉紅認為,中國“新三樣”產業(yè)發(fā)展到今天的關鍵是實行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,歐盟應該正視客觀事實,而不是曲解和無理打壓,否則最終受損的仍將是自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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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 這份藍皮書,揭露歐盟“新三樣”產業(yè)補貼“雙標”做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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